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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子政务云平台

根据《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办法》,建设全省统一的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为省直单位和各市县提供安全可靠、弹性可伸缩的云计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云计算资源、云网络、云存储、云备份、云迁移、云安全等。

服务对象
省直单位和各市县
社会公众和企业
服务内容 1. 云计算资源包括虚拟服务器、物理服务器、裸金属服务器、高性能GPU卡及其配套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
2. 云网络包括租户VPC虚拟网络、负载均衡等。
3. 云存储包括对象存储、共享块存储、高性能块存储等。
4. 云备份包括本地备份、异地备份及本地应用容灾等。
5. 云迁移包括云主机迁移、物理主机迁移和数据库迁移等。
6. 云安全包括云主机防护、杀毒、入侵防御、防火墙、web应用防火墙、网页防篡改、入侵检测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等。
使用申请流程 (一)省政务云资源申请流程:
1. 发函至省大数据管理局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资源的用途、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批复文号,将《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资源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作为附件;
2. 省大数据管理局进行审核,通过后转由省政务云服务商进行资源开通;
3. 申请单位在省政务云进行应用部署;
4. 省大数据管理局对部署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基线检查,检查通过后应用系统正式上线。
注意事项:各市县申请省政务云资源时,应先发函至市县科工信部门,待市县科工信部门审批通过后,再向省大数据管理局提交申请。
(二)省政务云资源变更申请及云安全服务流程
1. 发函至省大数据管理局,并提交《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资源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 
2. 省大数据管理局对申请单位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由省政务云服务商实施资源变更。
4. 各市县申请省政务云资源变更时,由市县科工信部门审批,待市县科工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省大数据管理局备案。
(三)省政务云数据灾备资源申请流程
1. 发函至省大数据管理局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灾备资源的原因及项目基本情况,将《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数据灾备资源申请表》(加盖公章)作为附件;
2. 省大数据管理局对申请单位的数据灾备资源需求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由省政务云服务商提供数据灾备服务。
注意事项:各市县申请政务云数据灾备资源时,应先发函至市县科工信部门,待市县科工信部门审批通过后,再向省大数据管理局提交申请。
省大数据管理局每季度会根据云资源的内存和CPU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申请所需材料 1. 函件
2.《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资源申请表》
3.《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资源变更申请表》
4.《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数据灾备资源申请表》
申请入口 政务外网环境下,在省基础性、公共性信息化平台及基础设施服务门户申请有关资源
使用环境 1、电子政务外网 
2、政务云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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