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海南“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实施,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完善我省政务信息化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应用数据驱动经济发展的新态势,我局面向全国征集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驻点服务、基础运维、安全服务等生态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方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相关领域,并具备相应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驻点服务、基础运维、安全服务等能力(驻点服务:我单位派出信息化专业人员到其他单位,支撑服务对方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合作伙伴是我单位派出信息化专业人员重要组成部分);
3.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授权使用相关证明(包括购买合同或授权使用协议等);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5.申报单位须有本地化服务。
(二)、资质队伍条件方面
1.咨询设计领域。一是申报单位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乙级以上咨信证书),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须具承接过省级(含)以上的咨询设计类项目。二是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同等级别的信息化相关证书,有3年(含)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经验,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本领域工作内容为协助我单位编制信息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
2.系统集成领域。一是申报单位须具有直接或间接承接过省级(含)以上的200万及以上政务信息化集成类项目。二是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同等级别的信息化相关证书,有3年(含)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或开发经验,熟悉海南政务信息化建设概况,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本领域工作内容为协助我单位做好派驻单位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功能开发、系统集成等。
3.驻点服务领域。一是申报单位须具有本地化驻点服务直接或间接案例。二是驻点服务人员须具有政务信息化项目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了解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熟悉政务信息化建设概况。本领域工作内容为协助我单位做好派驻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等。
4.基础运维领域。一是申报单位须具有本地化运维服务能力,直接或间接承接过50万及以上省级运维项目。二是运维人员须具有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熟悉政务信息化建设概况。本领域工作内容为协助我单位做好派驻单位的信息化项运维管理等。
5.安全服务领域。一是申报单位须具有本地化安全服务能力,直接或间接承接过100万及以上省级网络安全类项目。二是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网络安全类中级以上证书,项目成员要有3年及以上网络安全工作经历,熟悉操作系统升级维护、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漏洞加固及整改、安全体系建设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资料
(一)生态合作伙伴报名表;
(二)企业简介(主要介绍成立时间、企业资质、团队规模,服务能力,项目案例等情况);
(三)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电子版,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电子版;
(四)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截图);
(五)授权委托书(附上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诚信和公平交易保证书(详见附件);
(七)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如项目资源、技术开发、数据治理、基础运维、安全服务、驻场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咨询设计等相关业务合同3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需体现合同签订双方盖章、服务内容以及签订时间等信息),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八)是否在海南本地有服务能力,如有需提供证明,如目前仍在服务期内的项目合同(体现本地团队服务)、本地服务团队办公现场、员工社保证明等;
(九)响应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应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扫描并保存为PDF格式文档。我局承诺将对报名供应商递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三、申报方式
(一)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见附件生态合作伙伴申报表、生态合作伙伴入库表),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zengzb@hainan.gov.cn。
1、生态合作伙伴申报表(word版+PDF版盖章文件);
2、单位资质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管理体系证书等);
3.生态合作伙伴入库表(Excel文件);
(二)发送邮件主题请按照“XXX公司生态合作伙伴申请”格式填写,将所有材料打包成压缩包格式。
(三)联系方式:曾先生0898-65335710
四、其他说明
(一)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拟入选生态合作伙伴名录。
(二)响应单位根据要求准备上述报名材料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各响应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我局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核贯彻整个合作过程。如果发现响应人提供材料包括虚假信息的,我局将立即终止双方合作;对我局实际工作造成损害的,我局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合作过程中,响应单位不满足我方或我方客户条件的,我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五)本次生态合作伙伴征集不是后期采购工作的“短名单”,后期如发生业务往来,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本次征集公告长期有效,首次征集及公示入库截止日期为7月10日。
附件:1.技术服务生态合作伙伴报名表
2.技术服务生态合作伙伴入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