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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12-29
来源:

各市、县、自治县信息化主管单位,省委各部门,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

为加强政务信息化系统项目规范化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务信息化项目经费预算,促进我省政务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我省政务信息建设长期稳定运行并持续发挥应用效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制订《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编制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编制标准(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海南省省本级政务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支出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