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大数据局”)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1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大数据局党委反馈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省大数据局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省委对局党委开展巡视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省委对深化大数据领域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殷切期望和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履行政治责任,以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担当,切实把省委的期望与重托转化成促进大数据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省大数据局党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各党委委员自觉坚持“三个摆进去”,切实对照差距,深挖思想根子,自觉对标对表。各党支部、各处室对巡视反馈问题做到知责尽责担责负责。第一时间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明确局纪委靠前一步、主动监督,针对巡视整改措施,明确监督重点,保障日常监督落实到位。
(三)严格台账管理,推进整改落实。省大数据局党委认真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标对表,制定《中共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委员会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梳理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三个结合”,将整改同推进“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和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紧密结合,将整改同纠正“四风”问题紧密结合,将整改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
(四)坚持开门纳谏,完善工作机制。省大数据局党委坚持开门纳谏,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整改的检验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通过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在局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开通局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接受批评。党委班子成员深刻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以问题整改的成效推进当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严改实改,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第三巡视组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省大数据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对大数据发展统筹谋划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省大数据局党委严格落实局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心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提高对大数据战略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大数据战略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统筹推动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谋划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牵头编制《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2022-2025)》,研究提出构建全省“1245”数字化转型总体架构,及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一系列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二是谋划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发展。按单位职责,协助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完成《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的编制工作。三是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组织修订《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统分结合”管理机制,出台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加强基础性公共性能力支撑体系建设,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流程,避免重复建设。四是统筹推动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印发《海南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推动建立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五是统筹推动全省数据和网络安全规范管理。印发《海南省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海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范政务数据分级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要求,强化各方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六是统筹推进全省基础平台标准规范建设。发布“七个一”政务信息化基础性公共性能力清单,以及“海易办”“海政通”平台集成管理规范等文件。七是建立常态化大数据发展顶层设计专项咨询机制。
行业内跨系统整合方面:一是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纳入(或补充纳入)年度计划评估指标》,将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管理的各项要求量化为评估评审指标,与年度项目申报评分挂钩,从项目计划申报的源头加强技术把关,确保各部门信息系统符合整合要求,避免重复建设。二是会同各单位编制“两图一清单”(业务架构图、系统架构图、信息化需求清单),统一我省政务信息化标准规范,将部门信息系统与“海易办”“海政通”两大基础应用支撑平台整合互通。三是建立信息化专员管理机制。规范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行业部门信息化的统筹发展。
2.政务数据施政决策运用和归集共享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政务数据施政决策运用方面:一是“海政通”平台谋划了“领导视窗”功能,形成政务服务、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社情民意、应急指挥、网上督查等六类专题,对已归集政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二是围绕营商环境、大数据企业监测、数据要素市场化、高质量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决策分析,取得初步成效。三是积极推进海南自贸港社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ODAE协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课题研究。
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方面:一是完善省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已完成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服务、数据安全等功能部署,着力构建全省政务数据“汇、管、用、营”的数据治理服务体系。二是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数据共享归集。初步梳理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三清单”,为各单位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总体达到90%以上,有效支撑自贸港封关运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应用服务。三是加强数据治理,开展数据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监测,持续提升政务数据质量。建立“系统监测、问题发现、通报整改”的数据质量反馈机制。四是建立数据共享情况通报机制,督促各单位聚焦数据共享问题,认真落实数据共享职责。
3.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效果不佳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满足公众数据申请和互动交流需求。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上增加“互动交流”栏目,安排专人对统一开放平台上公众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二是优化数据开放审核流程。取消对无条件开放数据的审核,用户登录平台后可直接下载使用。将数源单位审核有条件开放数据的时间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三是开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目录开放属性的梳理工作。协调数源单位开放民生数据,持续扩大数据开放范围。四是制定政务数据共享专项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从多角度考核督促各单位的数据开放情况。五是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打造海南省数据产品超市,引导企业通过数据产品超市依法合规、安全有序使用公共数据资源,进行数据产品开发与交易。
4.推动“平台之外无系统”建设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构建高位推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建省政府数字化转型专班办公室,重点推动“海易办”“海政通”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全省的部署和应用。二是主动谋划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将“平台之外无系统”写入《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2022-2025)》,构建全省“1245”数字化转型总体架构,打造“海易办”“海政通”两大基础平台。三是确定技术对接标准。组织完善平台基础能力,制定接入的标准规范,“海易办”已形成服务开发和电子身份码等8项基础能力,“海政通”已形成应用服务和平台基础服务等3大类33小类基础能力。四是全面摸清底数。完成应接入“海易办”平台摸底,电脑端应用整合率100%,移动端应用整合率48%。“海政通”平台已整合全省108家单位办公自功化(OA)系统、10多个省级和市县单位89个应用。五是完善保障措施。通过上门培训和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培训宣贯。将“平台之外无系统”要求具体化为年度立项申报评审指标,引导各申报单位将项目主动对接两大平台。
5.“一体化”大数据支撑体系建设缓慢的整改落实情况。
推进七个一能力支撑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全力推动“七个一”平台建设完善,较好地支撑全省各部门行业应用系统建设。二是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推进一体化支撑体系标准化建设。对标国家层面和先进省份的标准规范建设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规划制定公共平台、数据资源、数据安全等3大领域共计24个标准规范。
专网整合和业务系统迁移到政务云方面:一是加快推进非涉密专网整合。印发《非涉密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实施方案》,督促8家单位在2022年底前完成专网整合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非涉密业务系统向省政务云迁移工作。组织对11家单位64个非涉密业务系统进行梳理,并督促开展业务系统迁云工作。
6.运用大数据服务自贸港建设的责任和担当不够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项目审批效率方面:一是完善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工作。修订《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强化项目联审机制,从原来的串联审核转变为并联审核和线上联审,明确联合审核各部门各环节的审核期限。二是制定全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标准规范,建立年度项目计划综合评估量化指标,从年度计划申报源头提高项目立项的审核质量和效率。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制规范》等7个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多场编制规范培训,指导各部门各市县提高项目方案编制规范性和效率。三是加强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管理。修订《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暂行管理办法》,引进省外专家及专业机构,建立专家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专家积极、规范地参与我省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四是推进全省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信管系统”)建设。依托该系统开展项目立项、变更、验收、运维、监督全过程管理工作,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和联审部门的各方责任,完善信管系统立项各个环节截止办理时间提醒功能。
推进便民智慧服务方面:一是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截至2021年底,“海易办”平台整合了75个省级自建业务系统,完成了63类高频电子证照数据归集,推动上线“出生一件事”等68个一件事一次办和30个智能快办服务事项,完成了年初计划目标。二是持续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全面落实“四减两免”。截至2021年底,完成413个事项精细化梳理,上线44个梳理成果,累计减少290项填报信息和85类申报材料。三是结合各部门及老百姓的诉求,陆续推出“学区派位指尖办”“农房报建零跑动”等业务模式,提升办事效率。
7.网络安全防线未筑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海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健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体系。编制《省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管理每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二是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对网络安全等保测评、评估巡检、演练工作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梳理和收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三是提高网络安全运营能力。组建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运营团队,强化7*24小时安全监测预警和运营保障。四是组织安全团队开展等保测评风险问题整改,强化日常安全运营监测处置管理,利用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时监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做好通报和处置。
8.数据安全监管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完成问题排查和处置。二是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组织安全团队对政务云开发和运维的开发环境及设备开展数据安全巡查和运维专项检查。三是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印发《海南省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明确分级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要求;印发《海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强化各方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四是统筹加强政务数据安全防护的技术手段和运营能力。组建数据安全监管保障团队,实现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7*24小时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五是进一步落实数据安全工作责任制。引入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常态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审计工作。六是加强安全宣讲和能力培训。
9.保密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好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局党委组织学习《保密工作条例》等文件,确保责任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以保密培训和保密自查为抓手,强化全员保密意识,确保保密措施的有效落地。二是组织开展第三方保密宣贯培训,严格按照保密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强化保密意识。三是强化保密培训和保密检查力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0.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建立党委书记审定巡视整改任务书,分管领导推动实施,各处室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整改机制。召开局党委班子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提意见,建立台账清单,压实责任,逐一整改。二是对全体职工和数字海南有限公司管理层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抓党建不力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三是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及“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项目专项检查和常态化监督检查等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四是完善并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紧盯项目计划、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依托省信管系统,实现对重点项目全过程监督。五是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数字海南有限公司分包管理的约束和监督。
11.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利用省信管系统进行项目规范性监督审核,同时实地开展项目监督检查,现场提出监督意见。二是健全行业监督长效机制。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梳理全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廉政风险点。编制《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跟踪监督操作规程》,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行业监督。创新利用省信管系统开展线上全流程跟踪监督工作,分别向审计、纪委、网信、财政、工信等监督部门分配信管系统账号,推动联合监督,提高监督威慑力。
12.围标串标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自查。通过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优化项目管理全流程、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项目“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构建责权利匹配的项目经理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从源头防范围标串标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构建“建采分离”机制,规范采购流程和需求管理,明确采取关联性审查、围标串标行为惩罚等措施。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将省外专家评审、信用惩罚、采购风险责任清单、项目“打招呼”登记报告等措施纳入配套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利益关联分析,排查利益链关联风险。三是开展谈话提醒。对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员、代理机构等进行提醒谈话。
13.项目建设违规转包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分包管理、项目实施等进行严格约束,避免违规分包问题产生。二是制定数字海南有限公司合作伙伴管理办法和举报管理办法,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分包合作伙伴的资质、背景、能力以及服务质量的管理,预防相关人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分包、采购和验收等流程,形成不敢腐的常态化机制。三是修订数字海南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将风险管控纳入高管绩效考核目标,终身追责。四是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14.项目概算编制存变相指定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自查。对项目概算编制经办、审核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对预审核价专家进行约谈,将相关项目可研编制单位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二是完善制度,规范项目方案编制。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增加“确保项目参数至少满足3家投标人”等条款。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编制规范》,要求软硬件设备单价1万元以上或单品累计超过4万元的,必须提供至少3家参考品牌。三是建立项目责任制,完善信息化项目方案内部审核机制。实行“三会制”把关和审核,提高项目方案质量。组建技术审核小组,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内容分头把关,提升项目合规性。四是引进省外专家和专业机构,以及建立备件、案例参考库,提高对比校验,提升审核水平。五是加强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
15.项目评审专家随机抽取机制未落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自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严格评价考核等举措,把评审专家风险防控落到实处。二是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修订《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暂行管理办法》,规范评审专家服务行为,完善专家考核评价指标,实行评审专家优胜劣汰和动态管理,强化评审专家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建立“一项目、一随机”的评审专家抽取机制,根据项目业务范围精准抽取该领域技术专家和业务专家。四是引进省外专业机构和省外专家资源,加强省外专家远程参与评审力度。加强专家培训和考核,扩大核价专家、骨干专家队伍,提升专家整体水平。五是依托省信管系统提高项目评审公开透明程度。六是对全省重点项目开展“背靠背”预审评审,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综合多方意见,充分研究后再形成最终评审意见,提高评审科学性合理性。
16.超标准支付专家劳务费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组织局纪委、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省本级政务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支出标准(试行)》等文件,提升财务知识水平。二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进一步优化劳务支出标准审核流程,优化《劳务费支出凭单》《劳务费支出申请表》,在申请表中增加“劳务费类型(必选)”。
17.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修订制度。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经费使用及报销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范项目会计凭证管理。二是及时做好问题凭证整改。根据修订的财务制度,将信息化项目的会计记账凭证进行分类管理,做好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材料等的存放保管。三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组织财务制度专题学习。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会计凭证管理,确保会计凭证完整规范。
18.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巡视期间组织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约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的通知》,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经费使用及报销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规范差旅补助报销等事项。三是严格报销审核,规范并优化审批表单。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规范审核各项原始凭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9.局党委推动法定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存偏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纳入党委会决策范围,明确党委会、局务会在资金、项目、人事等方面的职责边界和职能定位。二是在省大数据局章程中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工作制度,要在日常运作和管理中切实发挥好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0.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局领导班子定期碰头会商工作机制。在每次局务会召开前,提前半天召开局领导班子碰头会,就局务会上会议题进行充分交流和酝酿。二是建立党委会定期研究局领导分管领域重大问题事项机制,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工作专题研究一次。三是坚持集体领导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党委会职责范围内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委员集体讨论和决定。四是认真组织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和所在支部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各单位和社会意见建议等。五是严格规范会议议题事项材料准备等会前工作。
21.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党委会会议机制。修订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纳入党委会决策范围,并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进行了细致规范。二是细化局党委会和局务会决策事项清单。印发《2022年度提请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审议重大事项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做好拟提请上会事项准备工作,确保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安排无遗漏地按照相应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研究。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提高会议记录质量。
22.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强化党委领导。将加强省大数据局党建工作作为单独章节写入《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章程》,明确加强党委领导,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统筹部署。严格党委会工作制度,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审议了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省大数据局“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在全局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等工作方案,以及年度党建培训计划、党费预算、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回头看”等事项。三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狠抓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巡视整改期间,建立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半月调度机制,逐项跟踪办理。召开局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压实责任,从源头上深入整改。四是完善党建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印发《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将党委委员巡视整改成效评估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修订《省大数据管理局党支部工作暂行考核办法》,结合省直机关党建综合考评要求和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面:一是印发《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方式,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二是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局党委书记对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逐一评议,局党委对各支部进行考核,量化了党建考核评分,以具体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评议结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将2021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适用到2022年一季度各支部所属处室的党建绩效考核。
23.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方面:一是强化党委建设与机构管理深度融合。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章程》,明确党委领导和党委工作机制,督促推动局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好党委决策。二是强化党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局党委专题研究并部署了省大数据局“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和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以服务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大局为出发点,全年计划组织60余场培训,深入查找堵点难点问题4个,聚焦大数据体系高质量发展,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理念,把能力提升活动运用到推动发展、解决难题当中。揭榜省级“揭榜挂帅”第一批榜单“推进数据共享,推动实现政务服务‘零跑动’”项目。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和项目管理的深度融合。印发《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紧盯项目计划、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的结合应用。
局党委班子将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制定《2022年度省大数据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围绕主责主业确定宣传重点,强化宣传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党建考核,督促责任落实。制定《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将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成效纳入述职考核内容。三是严格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制定《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严格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党费预算中。
党建工作培训方面: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常态化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党委班子带头讲党课和用好“学习强国”APP。制定《2022年党建培训方案》,全年开展5期党建业务培训,规定了培训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
24.支部标准化建设不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省大数据管理局党支部工作暂行考核办法》,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质量作为检验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工作成效、政治表现的重要指标,纳入班子成员和支部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管理。二是开展党建引领提升能力行动。在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中,把加强党建引领、提高党建质量作为大培训的重点工作之一,强化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党建质量上台阶。三是严格党务知识培训,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纪律,落实组织生活规范化,加强支委履职尽责的能力。四是组织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工作,对党支部在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整改及推进情况纳入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5.未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党费收缴情况自查,巡视期间立行立改。二是检查核对党费账目,2021年应缴党费于2021年年底全部完成缴纳,并公示了2021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三是每月检查、督促党员及时缴纳党费。
26.大数据人才发展规划缺乏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增加大数据专业人才认定,完成大数据专业人才分类标准的编制及报送。二是开展《大数据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高校、园区合作,加大大数据算法、建模、区块链等大数据人才培养。三是围绕金融、市场监管、旅游等领域,通过赛道机制等方式,开放一批大数据应用场景,面向社会吸引一批企业、团队参与数据产品开发生产和流通交易,并在数据产品超市上构建大数据人才库,形成数据产业与人才培养融合共生的机制。四是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的大数据培训教育。
27.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人员资质缺乏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鼓励管理人员参与资质考试认证,提升专业审核能力。目前审批业务主管处室具有核价资质的人员比例已达到75%。同时,抽调各处室业务骨干成立局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审核小组,采用“评定分离”机制,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安全可控。二是组织2家评审机构“背靠背”对省政务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支撑项目投资估算复核,完成整改。持续引入外省专家纳入专家库,对重点项目进行“背靠背”审核。三是强化外部专业服务力量建设。自2021年9月以来,面向全省组织了5场“省政务信息化软件工程造价评估培训实例分析”等线上主题培训。
28.中层管理人员长期空岗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人员晋升选拔暂行办法》,严格选人用人流程,推进人员晋升选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结合近2年来建章立制、支撑全省疫情防控、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服务自贸港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一批表现良好、潜力突出的年轻职工业绩和能力情况台账。三是常态化开展中层管理人员内部选拔工作,强化中层管理力量。通过2021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完成2名中层管理人员的招考、考察等系列招聘工作。积极争取挂职干部到省大数据局工作。
29.人员招聘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该问题,2020年已完成立行立改。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人员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制度》《一般职工试用期管理暂行规定》《职工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职工合同期间续签考核方案(暂行)》《职工退休和离职管理暂行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三是强化人事档案的再核查。完成全局所有人员学信网学历及学位网学位的再核查。四是在人员招聘上严把审核关。持续做好人员简历履历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报考我局人员资格录用审核工作,强化人员招聘、合同续订、档案核查管理等各项人事监督管理工作。
(四)关于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0.对审计整改工作思想重视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提高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视。局领导班子共召开5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提出的各项问题,迅速部署,落实整改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对能快速落实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跟进的问题持续跟踪,推动问题逐项销号清零,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署深圳特派办2020年海南省信息化专项资金审计所反映的问题,以及省审计厅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均已建立整改台账并跟踪落实整改结果。
31.对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数字海南有限公司风险防控的内控管理机制建设。组织数字海南有限公司梳理内部管理风险并清单化管理,确保生态合作方符合各个项目的团队和质量要求。修订公司高管管理办法,将风险管控考核与高管绩效挂钩,终身负责。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渠道。二是加强相关项目的使用和推广。三是印发《海南省政府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办法》,对敏感设备出入机房进行规范管理。
32.对审计指出的一些问题缺少系统性研究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历次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在党委研究网络安全工作专题部署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报告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议中均认真研究。二是对于重大问题,从制度入手,逐环节分析,围绕标准、态度、成效,以全局的视角开展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为避免就事论事,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跟踪台账及“回头看”机制,形成“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沟通分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流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普遍性和共性问题深入研究,优化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了内控管理水平。修订《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三是针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问题,出台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加强安全宣讲和能力培训,定期进行内部安全审计自查和整改,形成常态化机制,从根源上堵塞防漏。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着力加强理论武装,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过程中,坚持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充分认识省大数据局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所处的方位、所负的使命,自觉将大数据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着力强化政治担当,在扛起服务自贸港建设中的责任和担当上下功夫。加强对大数据事业发展统筹管理,切实推动落实好“平台之外无系统”的要求,推动完善数据共享开放体制机制和政务大数据一体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海易办”“海政通”两平台统筹支撑的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化项目审批效率。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从制度、技术、队伍、运维等方面建立起全流程安全保护体系,守牢自贸港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
(三)着力压实“两个责任”,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下功夫。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结合“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比学赶超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先进示范带头作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聚焦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风险责任清单和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到重点项目重点监督。
(四)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持之以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班子成员沟通交流机制,强化决策前协商和酝酿机制,提高局党委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大数据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将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实际工作每个环节,在服务群众办事和疫情防控等重大考验中考察识别人才,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的大数据人才队伍。
(五)着力用好整改成果,在久久为功推动大数据工作上下功夫。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局党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聚焦重点问题带动其他问题的解决,深入推进大数据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335810;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1号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bigdata_12388@hainan.gov.cn。
中共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