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行政智能决策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迭代演进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世界主要国家都积极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需要,精准分析和把握全球数字化的发展动向,在数字中国、网络强国、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当前,数字政府建设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一号工程”。数字政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政府决策。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如何对海量大数据采集、分析并依托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行政智能决策,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议题。
理念先行,树立科学的行政智能决策观
数据和智能技术加码政府的决策、服务和治理,将数字政府发展推进至智能化阶段。行政智能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政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围绕既定目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优化算法、物联网等多种智能技术和工具,对相关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并得出决策的过程。理想的智能化决策,是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领导者的个人智慧相辅相成。我国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运用才刚刚起步,大数据决策的运用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在数字政府建设进程中,要树立科学的行政智能决策观。
一方面,政策制定者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智能决策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决策方式已成为阻碍领导者高效准确决策和政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因素之一。“拍脑袋决策”极易导致决策的失误,因为面向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领导者积累的决策经验已不能满足不确定环境下政府决策的需要。未来,不懂得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进行科学决策的领导者将会被淘汰。政策制定者要摒弃传统的决策和管理方式,努力培养自己的大数据思维和数据素养。
另一方面,要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性地位,确保决策安全。人工智能无论是在经济社会领域中的应用,还是政府治理场景中的嵌入,都应该坚持人本主义。智能决策应用的出发点是弥补人类在知识和行动上的缺憾,有效应对外部压力,更好地服务人类决策。政策制定者要认识到智能决策只能作为辅助决策的工具,不能把所有决策依赖于智能决策。大数据也是一种以效率为导向的实用工具,它与政府政策倡导的“公正”概念有所不同。因此,在政府政策制定过程中,不能将大数据的功能过度夸大。相关决策参与者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决策观念,重视大数据对政府决策的影响,有效实现政策制定的预期。
统筹兼顾,优化行政智能决策顶层设计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系统性布局,做好技术、数据、人员、组织等各种资源的统筹,对数字政府整体架构的各方面进行把控,从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要做好技术和数据统筹。通过顶层设计,在业务上可以构建全面的业务架构、统一的服务平台和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因而,采集数据更加高效,采集的数据内容更加“纯净”,技术的运用更加深入。人工智能拥有海量、快速、类型多样的数据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对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刻地分析,探讨主观与客观、个体与集体、必然和偶然之间的关系。从认识的观点看,利用相关现象,如整体与局部决策,结果与原因,模糊与清晰,要精准理解且牢牢把握决定的本质,从而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行政管理中大力推行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简化行政管理,加速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从而向社会大众提供充足的公共物品,改善服务品质。
二要做好人员和组织统筹。数字政府背景下行政智能决策的推进,需要加大大数据、人工智能人才的引进与培育。第一,加强大学生对人工智能等知识的学习。高等学校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方面的课程,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行政智能决策技术实验室、数字政务实训室等。第二,政府机构加大人工智能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国家各级政府机关,政策制定机构,要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高薪酬聘请等措施,把人工智能领域内的人才引进工作做好,并从根本上保证引进的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人才在行政智能决策中起到促进作用。第三,鼓励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工智能应用环境。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鼓励措施,鼓励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引进和培育专业技术人员,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工智能应用环境。第四,加强政企合作,利用好外部人工智能技术人才。例如,出台柔性引才政策,激励互联网企业的高水平人工智能技术人才参与数字政府数据分析和智能决策系统的研发。
全面布局,加强数据智能治理体系建设
智能决策的基础是“数据化”。在数字政府建设背景下,数字化治理模式给政府行政智能决策提供了更多的数据支持、更多的应用场景,更大的决策平台和更多的决策机会,从而使政府行政智能决策更加精准、高效。做好政府数据治理,充分发挥政府数据价值,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构建较为完善的政府数据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对政府数据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数字时代,数据要素对经济建设、社会生活和政府治理产生着整体性、革命性、根本性的影响。大数据通过日益丰富的数字化要素供给,不仅成为增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而且也回应了数字时代对政府效率、社会秩序和公民需求的关键诉求。正是基于数据要素的重要战略价值和实践意义,数字时代政府数据治理成为描述和刻画现代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也是推进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政府数据“善治”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数字政府“用数据治理”的基础。
二是强化政府数据管理职能。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在政府管理服务中广泛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的能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在于抓住“数据治理”牛鼻子,综合运用好制度和技术工具,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打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堵点,破除“数据孤岛”顽疾。强化政府数据管理职能,需要通过大数据管理机构的设立及各单位大数据职能部门的设置,让各级政府及各政府机构有专门的组织和人员进行数据管理,确保数据的有序、有效运行。
三是加强数字技术与政府职能的融合,加强数据管理标准化建设,构建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做好政府数据的采集、共享、开放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建设,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围绕重大问题决策研判、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警等需求,形成跨部门的基础信息库、主题信息库和社会大数据资源库,增强行政决策力。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决策能力,促进各领域政策有效衔接,助力打造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以人为本,增强数字政务服务效能
全面提升数字政务服务效能是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本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对于建设新型政府有重要意义。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效能。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显著进展,在线政务服务水平跃升至世界第15位,近两年稳定在世界第一梯队。接下来,要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能力。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加快推动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的实现。根据数字化创新发展态势和社会公众习惯,提升移动服务、智能服务和个性服务水平,不断拓展在线服务的覆盖范围,完善各种服务方式和访问渠道,打通更多信息系统,推动更多政务数据共享支撑政务事项,促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探索个性化知识推送、全生命周期服务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普惠化水平。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探索推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程度,努力构建多方主体参与、功能齐全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提升基础性、普惠性服务能力。探索依托银行等机构的基层服务网络资源,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偏远山区延伸扩面。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使用智能技术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要推进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建设,完善信息无障碍渠道,着力解决特殊群体所遇到的困难。依托社区志愿服务队资源,建立常态化上门服务机制,通过上门“零距离”服务、“手把手”指导,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线上办事。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从群众企业办事的视角,围绕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企业从准入到退出两个全生命周期,整合便民惠企的高频刚需服务,实现各类场景化应用“网购式”办事。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逐步实现事前服务“免申即享”及主动推送、事中服务精准化引导和审批精准化分发、事后评价精准化反馈。探索智能推荐、智能审批等服务创新,丰富并优化服务体验。
监督约束,完善政府智能决策监督机制
数字政府背景下,政府行政智能决策同样需要健全的监督机制。目前我国政府行政智能决策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导致行政智能决策的质量及推广受到影响。
一是民众的监督比较缺乏。当前,政府决策监督体系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社会团体等民间组织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不高,未能及时有效地监督政府部门的决策活动。民众缺乏相应监督载体、监督渠道和监督手段,导致民间组织和民众的参与机会相对偏少,参与积极度不高,对政府决策行为缺乏有效及时的监督。
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决策不够公开透明。目前已有的监测平台所能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使得人们无法全面理解和准确地判断智能决策的结果是否准确,是否满足民众的期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建立统一的决策监督平台,使数字政府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使人民政府的执政为民的理念逐步实现。
三是缺乏统一的决策监督平台。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政府决策监测平台,监测技术和手段都比较落后,很难在第一时间对政府的整个决策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数字政府建设进程中,要加强完善政府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督”的数字化、智能化的转型升级,要有效拓宽民众的参与渠道。
(黄昕,湖南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