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广东将全面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的引领作用,特别是对实体经济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智领粤政、善治为民”的“数字政府2.0”全面建成;到2035年,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聚焦发挥数字政府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大治理、大协同优势,提出六大主要任务,即深化“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融合发展,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强化安全自主可控,筑牢数字政府网络安全防线;优化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健全制度规则体系;坚持集约高效建设,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底座;深挖数据价值,强化数据资源要素赋能;加强数字政府引领,驱动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广东将启动数字政府建设对口帮扶机制,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在人才、技术、项目、产业、资源等方面优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力度。强化重点应用全省统筹,做强“粤复用”数字政府应用超市,推动“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模式落地见效。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将以“数字湾区”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的牵引带动作用。通过数字政府建设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带动数据等产业集聚发展。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数字乡村治理效能,扩大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实施意见》提出,广东将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深化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构建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体系,加快数字机关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
根据《实施意见》,广东将加快培育数字政府产业高质量发展,吸引大数据、信息化、信创、网络安全等产业集聚。发挥数字政府集约化优势,建强全省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打造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平台,形成数字化服务产业、平台、项目、企业和营商环境的强有力支撑。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数据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根据《实施意见》,广东将充分发挥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数据综合业务网,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和市场运营体系,培育多元数据流通交易生态,拓宽数据要素流通和场景应用,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动,为经济社会发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