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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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加快数智化建设,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为路径,以智能制造为牵引,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为抓手,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兴工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推动制造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到2025年,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更加有效,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力争达到45%。数字化服务资源有效满足企业需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查问诊实现全覆盖。推动1万家以上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30万家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指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形成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及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转型生态,为加快建设新兴工业强省赋能增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实施路径优化行动。

1.发挥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先进技术和应用场景,孵化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辐射推广。实施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一企一战略”,支持龙头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或首席数据官,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将数字化转型目标纳入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到2025年,国家级“数字领航”企业达到3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涉及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促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制定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分行业出台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支持分行业分领域打造标杆,每年培育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第五代移动通信)全连接工厂和两化融合标杆企业,在重点行业形成“一行业一标杆”。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建设“产业大脑”总平台,支持地方政府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建设“产业大脑”,根据相关规定,按照项目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3.加快开发区数字化转型。聚焦开发区数字化水平不高、数据集成融合难和生态构建能力不强等问题,推进开发区加快实施网络设施升级、数字化改造和平台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开展“工业互联网+园区/产业集群”和园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全面赋能园区。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到2025年,建成工业互联网园区标杆20个左右,省级以上开发区基本实现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4.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生态主导型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第三方机构携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联合培训、标准共享的协同管理体系,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打造“平台+供应链”模式,为上下游企业及供应商、服务商提供全产业链数据服务,提升产业链整体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牵头部门)

5.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引导企业有序推进工业设备和核心业务上云。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贯标,完善评测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需求和融资需求,挖掘一批优质转型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中小企业“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积极打造试点示范,分行业形成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的企业样板,加快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对获评国家级示范的标杆项目予以支持。到2025年,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打造“小灯塔”企业300家左右,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1500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企业1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

6.开展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数字车间),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数字化水平。加快全要素数据采集与应用,推广设备联网监控、机器视觉质量检测、柔性化工厂运营等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在生产制造环节的普及使用。加大智能装备产品创新与应用推广力度,建设一批智能制造行业性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和研发创新服务综合体。对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根据项目数字化改造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到2025年,培育升级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2000个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开展基础设施强基行动。

7.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持续优化产业园区及配套服务载体5G网络建设,全省5G基站建设数达到10万个。加快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在制造业领域深度部署。推进物联网、卫星互联网、车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数据集和开源工具库。推动区块链基础设施部署,形成可信区块链服务支撑平台。发挥南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作用,推进全省算力网络布局,推动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在赣布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

8.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按照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发展。以“大企业建平台、小企业用平台”为路径,支持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根据建设成效给予奖补。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开展“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应用场景、标杆企业和园区的培育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布局一批设区市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有序引导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推动标识解析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左右、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0家,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应急厅)

(三)开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9.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支持龙头企业剥离数字化业务部门成立独立法人,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综合服务商转型,培育一批细分行业数字化工程承包商。加大招引力度,吸引国内外顶尖数字化研究机构和优秀服务商来赣投资发展。建立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分类建立全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生态资源池。到2025年,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达到3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通信管理局)

10.建立数字化转型问诊服务体系。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诊所、数字专员”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基础指导、智力支持和普惠性服务。在重点行业和地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数字化诊所”,开展“把脉问诊”活动,动态保持“数字化诊所”100家左右。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诊所,根据建设成效给予奖补。健全省市县三级数字专员工作推进机制,入库“数字专员”3000人以上。开展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普查,以“一企一档”方式建立产业数字化评价结果档案库。引导本地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全面开展数字化转型入企“问诊”行动,“一企一诊断书”方式为企业提供转型方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四)开展生态体系构建行动。

11.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支持各地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等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聚焦中小企业特征及需求,研制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产品,围绕“评估、规划、实施、优化”全流程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根据相关规定对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所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成本的30%予以奖补,单个平台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建设产业数字化转型场景赋能公共服务平台,分地区分类别动态建立场景清单;搭建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平台,分行业分区域推进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定期发布数字化转型产品、方案和服务清单,每年征集和遴选100个典型应用场景、100个实践案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2.强化数字化转型技术和产业基础。加强数字化转型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研发和推广平台化、组件化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发展智能硬件产品,加快智能传感终端、高端芯片、通用处理器等领域研发突破和迭代应用。发展工业软件和工业APP(工业应用软件),推进“软件定义”赋能,加大首版次软件认定力度,支持50项以上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推广应用1000个工业APP。加强数据要素支撑,探索推动工业数据的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共享,推进工业大数据分级分类。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数字化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13.构建数字化安全防护体系。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检测评估,指导工业企业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工业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分级防护措施,提升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数字化转型工作,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制定数字化转型发展评价办法。各地要选择数字化基础好、转型需求迫切、带动作用显著的企业、开发区等,梳理数字化转型需求,制定转型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组织落地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支持。用好省级相关资金,引导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各地要加大对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按照“政府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原则,鼓励创新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券等方式,降低企业转型成本。加大对工业和信息化融合试点示范、服务平台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加大对数字化转型的融资支持力度,为数字化转型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和新基建项目,支持申报专项债券需求和贷款贴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三)强化示范引领。打造数字化转型场景清单,加大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规模化推广应用。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培育一批优秀场景、解决方案并复制推广。加强交流推广和政策宣传培训,营造数字化转型发展氛围,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四)强化人才支撑。开展数字化转型招才引智工作,定期发布全省数字化转型人才需求目录。实施“引培生”计划,优先引进数字化转型人才,在“才聚江西·智荟赣鄱”组团引才活动中设立数字化转型专场。加强数字化领域企业专业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鼓励高校、行业协会、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开展多层次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五)强化监测评估。编制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江西省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对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监测评价,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纳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监测评价体系。各地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列入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