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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讲党课 | 扩大数据要素流通“安全域”探索破解公共数据数源流通不畅难题
时间: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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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增强党员职工能力本领,近日,省大数据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学耕围绕《从“数据不出域”到“扩大安全域”》和《破解公共数据数源不畅难题》为题向省大数据管理局全体职工,数字海南、海南征信管理层讲授专题党课,交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案例和体会。

数据是国家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基础性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功能,更好发展以数据驱动和创新引领的数字经济,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数据二十条”鼓励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对数据要素的分类分级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我国出台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做出了相关规定,为数据要素在安全前提下的权益界定奠定了基础。我省也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数据要素流通的“海南模式”。

数据要素确权可分为涉公数据确权和涉私数据确权,涉公数据采用“登记”确权,明确产权归属,但涉公数据范围相对小,价值相对低。涉私数据确权涉及范围更广,价值更高,但只能在使用场景中依赖私权关联对象的授权才能使用,一次授权一次使用。但这样使用涉私数据非常不便,实际操作也不可行。实际授权要求便利化,要求能够实时、在线实现,这只能是将数据做成数据产品,将涉及私权的数据融入到数据产品中,在使用数据产品的具体场景中由关联对象在线进行实时授权。涉私数据依托数据产品在真实场景中由关联对象在线授权使用、流通交易,一次授权一次使用,数据产品开发者实现对数据产品的完整权益拥有。

在各项信息安全技术的加持下,我局建立以政府主导的集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和安全使用为一体的“三合一”集成平台,即“数据产品超市”,让“数据不出域”的要求以更大安全域、可信域为边界,让多个信息处理者进入该边界,在边界范围内实现数据的交互、集成。

数据共享、开放是建立数据基础制度的基本要求。目前,因对“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中关于“例外”的解释不易达成一致,各地数据共享目录编制中有条件共享数据占了绝大多数,政务部门对于有条件共享数据的提供存在疑虑、审核繁琐等现实原因,数据共享、开放成效大打折扣。

要破解数据共享难、开放难问题,关键在于明确数据共享、开放的决定权在数据关联对象,公共部门行使数据分类管理的审核权,而不是对数据处理的决定权。基于“整体政府”理念,数据关联对象对公共部门的授权就是对整体政府的授权,建议公共部门采取“一揽子”审核或自动化审核的形式对数据共享、开放进行审核。

海南可通过推进我省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细则的制订,对数据共享、开放“条件”的审核设定量化指标,明确数据关联对象对公共部门的授权就是对整体政府的授权,借此打破数据共享的部门壁垒,真正落实“共享开放为原则,不共享开放为例外”,解决公共数据方面数源不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