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CIO

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承担省政府首席信息官职责

《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331 号)第四条 明确,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承担省政府首席信息官办公室职责,为全省信息化、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总体技术咨询服务,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等重大改革任务提供技术支撑。

《省政府首席信息官工作机制(试行)》的主要内容

省政府首席信息官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引导、总量控制”,遵循“科学、专业、独立”的原则,对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的业务需求、技术架构、规范标准、建设边界等方面统筹做好技术把关,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投资。

省政府首席信息官由省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向省政府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为省委、省政府“向数图强”、政府数字化转型等重大 决策、重大改革、重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撑。

2.为全省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和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 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撑。

3.为全省重大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投资 2000 万元以 上)的立项、监督和绩效评价等环节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撑。

4.为全省政务信息系统一体化运维体系统筹建设提供技 术咨询和支撑。

5.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等领域重点研究。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政府首席信息官(CIO)办公室

省政府首席信息官办公室设立在省大数据发展中心,作为常态化技术支撑服务机构,负责首席信息官日常工作。

省政府CIO架构图